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为了提高综治中心和乡村两级干部在化解矛盾纠纷时的调处能力,筑牢乡村治理“第一道防线”,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治理目标。10月24号上午,南召县石门乡组织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乡、村干部能力提升培训会。在家班子成员、全体包村乡干,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治保民调主任、村专职网格员,相关乡直部门、单位负责人、业务骨干,共10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集乡镇常见矛盾纠纷类型,邀请县政法委刘炳涛同志、郑洋同志和县法院王亚标同志、白土岗司法所牛云仙同志等四位业务骨干,分别从综治中心标准化运行、法律常识、正反面案例、沟通策略等方面,系统讲解矛盾调处化解的实操技巧和注意事项,全面提升乡村干部依法调解矛盾的能力。
随后,进入现场互动解答环节。参会人员结合本村遇到的实际纠纷问题进行提问,授课讲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解答,解答内容接地气、可操作性强,强调在调解中兼顾法、理、情,极大提升了基层调解队伍的调解技巧水平。
此次培训会的召开,有效提升了石门乡基层调解队伍的法律素养和调解技能,强化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责任意识。
下一步,石门乡将持续深化“枫桥经验”,结合培训成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定期开展调解案例交流会,强化部门协作,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孙瑜霈)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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