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社旗县委第十一轮巡察工作开始以来,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县政府办公室开展常规巡察,第二巡察组在深入了解政府办工作职责业务的基础上选取了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密切、群众关注度高的行政复议工作作为重点调研了解方向。巡察中了解到某医药超市公司因不服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巡察组从服务企业发展、化解行政争议角度出发,督促县政府办稳妥快速解决问题。县政府办行政复议应诉股迅速召开现场调解会,认真听取双方意见,通过案例分析、查阅政策法规、集体讨论等方式,找准优化营商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平衡点,经过多次协调,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减免部分罚款数额,不但减轻了企业的经济压力,也起到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
县政府办公室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提升了行政复议的各项工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探索推行“行政复议+调解”模式,通过受理前预审预调、审理中全程联调、审理后跟踪协调的方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
畅通复议受理渠道。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案件中的获得感,县政府办行政复议应诉股深入开展“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提升活动”,根据“便民利民、应收尽收”的原则,多措并举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为群众申请复议提供高效便捷服务。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受理规范》,要求受理人员不得要求申请人补正《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之外的材料,不得人为设置障碍,实时监督,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不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积极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对于在法定审查期限内不能确定应否受理的案件,坚持存疑受理,对于需要补正相关证据材料的,通过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现场送达等多种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或者依法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依法解决的途径。
积极开展行政复议提升活动。坚持将学习教育、检视改进、巩固提升等措施贯通起来一体推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强化学习,提高认识。为提升复议工作水平,提高复议工作质量,始终坚持理论指导实践,坚持与时俱进,以案件多发领域为重点,针对市场监管、自然资源、房屋征补、生态环境等重点行政管理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知识储备,高质量转化为实际成果。切实增强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助力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检视,强化整改。重点围绕有案不受、审理不规范、文书质量不高、监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对2022年至2025年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全面复核,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聚焦检视出的行政复议质量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全面规范办案流程及配套规则,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质量长效机制。坚持“有错必纠”,对于发现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坚决依法予以纠正。巩固成果,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依法办案,定期组织法院行政庭法官、专业律师、行业专家会商研究行政复议诉讼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听取提升行政复议质量的意见建议,推动行政复议质量持续提升。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及时解决行政争议,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加强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对于能够进行调解的涉企案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调处,尽可能将矛盾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内,避免程序空转,减少企业诉累。
截至目前,2025年复议后被诉率为1.5%,较去年同期下降3%,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同时,已成功调解行政复议案件2件,打破了从“无”到“有”的局面,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调解功能,全力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刘晓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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