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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召县留山镇:修路占了邻里地 多元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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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12-08 16:06:0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乡间小路起波澜。2025年深秋,留山镇养殖场老板刘某与香菇大棚老板刘某某为方便运输,自行协商将连通两处产业的一段土路扩建为水泥路。然而,施工中道路范围占用了村民潘某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潘某发现后立即阻拦,要求停止施工。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施工陷入僵局。多次沟通无果后,潘某向留山镇综合治理中心寻求帮助。一条原本旨在促进生产的道路,一时成为邻里关系的“断裂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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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响应:镇村联动,搭建多元调解平台
            镇综治中心接报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矛盾纠纷快速响应机制,通报潘寨村村委会,并组建由镇包村干部、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村级调解员、驻村民警组成的工作专班,赶赴现场处置。专班首先叫停施工,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随后分头展开调查:一组与三方当事人沟通,了解诉求与关切;另一组核查土地权属资料,咨询村内老干部、老党员,厘清土地历史沿革。
            初步查明,潘某对涉事地块的权益主张有据可查,刘某等人在动工前未尽核实义务。工作专班判断,纠纷根源在于土地权属不清与沟通不畅,需寻求既尊重权益、又兼顾生产便利的解决方案。
            深入调解:情理法交融,多元共治寻共识
            为彻底化解矛盾,镇综治中心牵头升级调解力量,构建“多元共治”平台,邀请村内德高望重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和群众代表加入。调解团队多次组织现场协调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情感为纽带”,积极展开调解。
            调解团队向各方讲解《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规定,指出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属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等责任;通过土地丈量与农作物评估,客观测算潘某的实际损失,为赔偿提供依据。同时,调解团队组织老党员、老干部以邻里和睦的乡村美德引导各方换位思考,既理解潘某维权的正当性,也帮助刘某等人认识到沟通不足与施工方式欠妥。通过回忆往日互助点滴,软化对立情绪,引导各方从相互指责转向共同解决问题,核心是保障潘某合法权益,同时合理考虑刘某等人的运输需求,但须通过合法合规途径实现。
            经多轮耐心协商,各方逐步缩小分歧。2025年11月底,在村委会议事厅举行的正式调解会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刘某作为修路主要发起方,承认主要责任,负责将占用土地恢复原貌;刘某等人共同对潘某给予一次性经济赔偿两千元,涵盖土地损失及维权成本。
            潘某对方案表示满意,接受赔偿并不再追究。各方签字确认,握手言和。至此,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邻里关系重归和睦。
            留山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快速响应、镇村联动、多元参与、情理法交融的调解实践,不仅解决了具体矛盾,更巩固了基层和谐根基,彰显了综治中心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郭荣钤)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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