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上港乡坚持逢会必讲社会大局稳定工作,必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工作。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农户、深入群众,及时排查群众的矛盾纠纷,力争当场解决问题。坚持矛盾纠纷预防早于化解,从源头上早发现早解决。不断加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解决力度,充分发挥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三是将法律服务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乡政府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优势,联动处理纠纷,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乡党群服务中心、平安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积极协调联动,共同组织人员进村入户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全乡群众及时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谐。
四是将社区矫正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上港乡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乡村振兴工作,使他们在参加乡村振兴的劳动中受到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双重教育。活动的开展不仅提升了乡集镇街道环境卫生,同时也洗涤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让他们增强重回社会、融入社会的信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崔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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