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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即将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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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0-09-18 16:47:33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 9月17日,记者从南阳市第七次人口普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阳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将于11月1日正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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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全国人口普查每十年开展一次,逢零年份进行,今年将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据悉,本次全国人口普查除了传统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信息、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内容外。还新增了有关就业状况、交通出行、土地承包权、独生子女状况等指标。这些指标除了能够评估测算人口总量、出生率、死亡率、城镇化率、失业率等数据,还可以很好地反映当前社会都非常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比如复工复产复市、社会养老、医疗保障、入学教育、城镇化质量、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大学生就业、新型业态就业、“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情况、老龄人口生活状况等。
            本次普查工作将历时三年,分成准备、普查登记、数据汇总和发布三个阶段,参与工作的普查员、普查指导将达到5万余名,普查范围涉及南阳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4363个普查区4万多个普查小区1千多万人口,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
            需要提醒和注意的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执行人口普查任务时,应当出示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员应当依法直接访问普查对象,当场进行询问、填报。普查表填写完成后,应当由普查对象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普查对象应当依法履行普查义务,如实提供普查信息,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拒绝提供普查所需的资料,或者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处理。
            此外,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普查以外的目的。因此,大家可以放心配合,不必担心个人信息外泄。(河南广播电视台记者 孙喜增)

    (责任编辑:何昱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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