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行政村以脱贫攻坚责任组为主体,统筹包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人等各类力量,全力以赴做好该项工作。充分认识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意义,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严按排查标准,坚持精准帮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排查,坚持“五必到”,保证排查覆盖所有农村人口。拓宽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
监测对象严格按照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监测农户收入范围坚持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并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同时,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
坚持预防和帮扶相结合,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扶志扶智等一些列措施,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增收致富,对自强不息、勤劳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责任编辑:程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