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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旗县公安局:关于刘某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公务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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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1-08-12 12:27:2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李东晓 李林轩)2021年8月10日,社旗县饶良派出所接到报警:在辖区菜市街有人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接到警情后,饶良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看到一位中年女子正在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恶语相向。民警上前了解情况,该女子在见到民警询问后,随手拿起杆秤不停挥舞,拒不配合民警调查,并致使处警民警腰部受伤。在口头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民警将该女子制服。

            经查:该女子刘某某,在菜市场路中央出售蔬菜。饶良镇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该女子在路中央出售蔬菜,并未佩戴口罩,工作人员要求该女子佩戴口罩,并转移至政府划定区域售卖。而刘某某为了一己私利,拒不配合工作要求,撒泼取闹,并抢夺工作人员手机。

            经依法询问,刘某某对其涉嫌妨害公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社旗县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采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无小事。请广大市民本着对自己、家人及社会大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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