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宣传贯彻疫情防控法律法规规定,为推进依法防疫、依法抗疫提供法治保证。围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民法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涉及疫情防控条款及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公安局下发的《关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等,通过“线上”“线上”宣传,推进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不折不扣落细落地。
大力宣传贯彻落实涉农相关法律法规,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以及方城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禁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告》进行宣传贯彻,持续保护生态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大力宣传贯彻涉“老”涉“少”涉“残”法律法规,着力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聚焦弱势群体,围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以及《宪法》《刑法》等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的条款进行宣传贯彻。对于镇敬老院和幸福大院的兜底保障人员、对对居家代养的791名特困人员、对1639户脱贫户3052脱贫群众以及215户边缘易致贫户和20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给予特别关注,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因疫返贫致贫,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攻坚成果,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和谐稳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责任编辑:程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