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围绕省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市营商环境监测问题整改情况、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移交问题办理情况以及其他存在问题情况等,要求各相关单位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学习全国最高标准、最先进城市经验,通过问题自查、对标学习,查找短板不足,制定整改方案,刀刃向内、自我革命,边评边纠、立行立改。9月底,将邀请省营商办专家和第三方评估专家,对此次专项整治进行联合验收,没有整改到位的,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开展专项督查,逐一销号。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激励和约束机制,评价结果与干部使用等挂钩,对于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专项督查后仍没有整改到位的,将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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