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基本民生,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认真贯彻《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豫民〔2021〕1号)精神,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及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协助开展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继续做好兜底保障工作,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强化 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工作,切实巩固住拓展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帮尽帮、应救尽救。截止目前,该镇累计纳入低保对象2269人,特困对象571人。
聚焦特殊群体,提升服务质量水平。统筹管理区、行政村和村民组职责和网格化社会服务、村级攻坚组、社会事务办民政职能,全力做好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工作。聚焦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三留守”人员,采取“镇包村干部+村干部+组长+网格长+网格员”联合包管服务一名“三留守”人员的“五包一”方式,并与监护人、被委托人签订“三留守”人员委托照护协议书,同时积极组织志愿者不定期开展“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让“三留守”人员享受家一般温暖。聚焦791名特殊特困对象,完善镇敬老院服务设施,以优越生活条件和优质服务吸引更多特困人员到敬老院入住;实行代养人居家供养,组织特困人员及其间接赡养人签署“代养协议”,解决住房生活问题,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全力保障代养人员各项权益;对无代养人代养又不愿入驻敬老院的特困人员实行幸福大院集中托养,实施“三统一”“四集中”“六留人”优质服务,确保生活质量不降低。聚焦残疾人、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保障工作,加快补齐照护服务设施短板,推动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和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和融合发展。聚焦高龄人群,及时精准高效落实惠民政策,落实并按时发放高龄补贴927人,其中80岁以上810人,90岁以上115人,百岁以上2人。
强化功能提升,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全力做好村委换届和后续完善巩固工作,在依法依规圆满完成村“两委”换届基础上,严格按照《南阳市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标准指导意见(试行)》要求,扎实开展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建设工作,选优配强政治素质好、服务意识强、办事公道、有敬业精神和协作精神的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人员,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分设治安保卫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六个下属委员会,共吸纳党员干部群众666名。强化村民主化管理,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对于村级重大事务进行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及时对商议内容张榜公开。指导修订完善了行政村村规民约,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倡树向上向善、勤俭朴素、孝亲敬老的时代新风,激发基层社区治理内生动力。扶持发展社会组织,对社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引导社会组织乡村振兴中起到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程海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