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重点
禁止焚烧秸秆、焚烧垃圾和其他烧荒的活动。组织专门人员把守相关路段,看守重点部位。一旦出现焚烧现象,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扑灭、保护树木和其他财产安全,确保不出现事故,不造成影响。
二、 具体措施
1、广泛宣传。 双龙镇政府召开双龙镇秸秆禁烧工作推进会,积极部署落实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公告、宣传栏、标语、各类村级会议等形式,大力宣传焚烧秸秆及烧荒是违法行为,会造成环境污染,破坏土壤结构和有机成分,还会发生火灾,危害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同时镇政府与村签订禁烧承诺书,每天出动 1 辆宣传车,在各村、主干路巡回宣传,达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2、强化责任。今年蓝天卫士高清摄像头全覆盖,省、市、区共享蓝天卫士平台,发现情况同步监测.同时环保卫星、气象卫星一并启用,无死角、全覆盖监测。为全面打赢禁烧这场硬仗,我镇实行网格管理,与路段巡逻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以村为单位,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地块,一包到底,严防死守,流动巡逻,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等违法行为的发生,一辆总督查车不定点、不定时,全覆盖督查签到。
3、加强管理。各村要有3个以上集中堆放点,专人看守,农作物收获后,秸秆尽量堆放在固定的地块或者粉碎后作为袋料原材料再利用,大力提倡秸秆还田或回收利用。积极引导群众把秸秆清运到回收点或者村、组组织清运再利用,镇政府将根据各村清运情况,以奖代补。
4、加大惩处力度。依照有关规定,凡发现焚烧秸秆者,处罚起点为 1000 元,并由派出所对当事人依法拘留。凡因焚烧秸秆造成安全事故要从重处理。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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