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是中央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我县在“创文”、“创卫”之后,推动实现由城市美到乡村美、田园美、处处美的一项重要措施。
街道应当推动环境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在单位内部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头担责,进一步增强市容秩序治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和全员巡查,进一步压实责任,以敢打硬仗的决心和务求必胜的信心,大干实干,确保在市容环境整治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突破。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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