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设置重精准。按照公告、申报、审核、考察、评定、公示、培训、聘用及安排上岗等程序进行岗位安置,对申报对象,镇乡村振兴办、村责任组、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组成审核组,通过走访入户等方式详细了解其家庭结构、家庭收入等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对确实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的脱贫人口安排公益性岗位,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同时对纳入公益性岗位的脱贫户及时进行公示,确保公开公正。
强化管理重规范。该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办法,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与职能范围,细化落实责任,要求各村配备专人协同镇人社所进行人员日常考勤管理和考核,实现管理规范化动态化,对考核结果作为核发岗位补贴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经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报县局审核后,取消其岗位资格,由财政部门停发其岗位补贴,不再作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应承担的工作任务。
加强巡查重督导。建立镇村两级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台账,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建立数据库,摸清摸实底数。同时,灵活采取不定期巡查、实地走访及电话回访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动态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确保各个岗位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到位。
至目前,该镇共设置脱贫户公益性岗位7个,分别是保险员公益岗、村级卫生保洁岗、村部卫生保洁岗、光伏管护岗、河道巡防岗、护林员岗、治安巡防岗,安置脱贫群众168人,确保了脱贫户不返贫,发展了光伏扶贫产业,改善了乡村人居环境,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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