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现场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将聚集人员隔开,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待现场人员情绪平静后,程浩所长分别将双方代表领到人民调解室,当事人朱某说道:“我是建筑队的工头,2014年春带领建筑队给朱集村卜地陈村民王某建平房四间,房子建好后,王某以房子质量等种种原因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9000余元,期间找人协调多次无果,无奈之下带领工人去讨要工钱,就因这事吵了起来,希望司法所可以主持公道”。随后程所长又向王某了解情况,王某表示拖欠房款是因为朱某在建房放线规划房间时,由于计算有误差造成房屋质量问题,导致钢筋外漏,新房至今无法入住。
在了解事情的大致情况后,朱集司法所所长、民调员到房屋现场查看具体情况,核实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程所长将双方当事人带到调解室,通过讲法律、说情理,最终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同意调解,并签订了调解协议。这场拖了七年的建房纠纷最终得以圆满化解。
在以后的工作中,社旗县司法局朱集司法所将继续践行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维护了辖区社会平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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