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载体,炒热氛围。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并成立专班。局主要领导在电视节目中宣讲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将惠企便企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发放桐柏县财政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手册、致各市场主体的一封信及企业帮扶明白卡等方式大力宣传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数次评价结果居全市县区前列。
质疑答疑,便民高效。采购人第一时间将政府采购项目质疑答疑情况上传政府采购系统,有利于对质疑项目监管,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推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下发文件并提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告知函,要求自2021年3月1日起实现县级预算单位全部采购意向公开。2月份起该项工作已在全市县区级率先开展,有利于更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使采购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压缩时限,解决难题。建立快速办理投诉处理机制,解决政府采购难题。将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及时为供应商处理投诉问题。在桐柏县政务服务网站、政府采购网站公开供应商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同时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有投诉处理受理处。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行为,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压缩采购项目结果确定及合同签订各环节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下发《桐柏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同时要求采购人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实际上采购人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合同融资,便企惠企。建立市场主体合同融资告知机制,在每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明确告知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要求在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告知函,第一时间告知投标人,中标后享有合同融资权利。在中标成交后可以持政府采购合同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让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直达投标企业。同时财政部门积极宣传推介合同融资工作,主动与金融机构、中标人联系,加快促成合同融资业务开展。自2021年8月起已促成七家企业进行合同融资并签订合同,总金额共计3539万元。此项措施解决了中小微企业燃眉之急,供应商实实在在享受到政府采购便企惠企的红利。印发《桐柏县政府采购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桐财〔2020〕108号),对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并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开展信用核查,强化失信联合惩戒。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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