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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瘾君子”容留他人吸毒,如此“好客”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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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2-04-01 18:26:16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聂传青 柴波 20岁小伙吸毒成瘾,多次好意邀请朋友在自己家中用自制“冰壶”溜冰,怎料害了他人,也害了自己。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张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9年7月份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张某伙同蒋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后,容留蒋某、徐某和薛某在被告家中用自制“冰壶”共同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迅速赶至现场将张某等四人抓获,经尿检,四人结果均呈阳性。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且系共同犯罪,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人张某有犯罪前科,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认罚,可酌情从宽处理,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说法: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场所的行为。既可以是行为人主动提供,也可以是在吸毒者的要求或主动前来时被动提供;既可以是有偿提供,也可以是无偿提供。容留他人吸毒不只是纵容吸毒者在毒品泥潭中越陷越深,也会让自己触及法律底线。法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既要自觉抵制毒品,同时也要谨慎交友,守好原则底线,收起法律不认可的“好意”,拒绝为吸毒人员提供吸毒场所,共同为全社会禁毒工作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程海舟)  
    (投稿邮箱:1393773059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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