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1日,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接到了群众李某的咨询求助,反映其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局窗口缴纳不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办不成不动产证,希望中心协调相关部门尽快解决。接到求助信息后,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第一时间召集了新野县税务局和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分析办不成事的原因,得知群众李某办不了此项业务是因为没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新野县税务局在国税征收系统上办理土地出让金业务必须要有这个编号,而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又因为历史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李某的小宗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编号,这类问题已经由来已久,相当棘手了。
中心领导班子经过研究,决定提级办理,第二天中心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由县自然资源局和县税务局分管领导、相关人员参加的业务协调会,经与会人员反复讨论,在符合各项政策法规的情况下,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县自然资源局给李某开具土地出让金缴费通知单,县税务局以土地出让金缴费通知单编号来代替土地出让合同编号录入国税征收系统。按照这个办法,李某顺利地交纳了土地出让金,接着就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至此,解决问题工作机制初步形成。
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趁热打铁,推动实施“三个一”工作机制——通过解决一个难事,建立一个工作机制,解决一批同类问题。随后,群众邢某、魏某等55个前期无法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同类问题,在这个机制运行中也先后得到了解决,这些群众的办证需求切实得到了满足。
新野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机制,转变政务服务方式,主动履职,真正发挥解决“办不成事”受理窗口作用,让“办不成”的事能够办成,推动“查堵点、破难题、建机制、快落实”活动走深走实。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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