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机制,全面排查。各村由村脱贫责任组长牵头负责,并成立专项排查工作组。根据县下发的工作要求及部门预警线索数据,村两委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走村入户,与农户深入交谈,逐项核对各项信息,详细询问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生产生活情况、经济收入来源以及日常支出,并仔细填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入户排查表》,确保排查事项详实准确。
二是建立台账,动态监测。各村工作组根据全面排查走访情况,及时整理数据信息。对拟纳入监测人员,各村摸排人员认真把握是否符合纳入基本条件。其中因病、因学、因残、因自然灾害、因意外事故等原因引发的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家庭生活出现困难的。对于评议拟纳入人员严格按照“核实—比对—初选—审核—审批—公告—录入”等程序,完成相关工作,将符合条件人员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台账。
三是明确任务,夯实责任。严格按照“四个不摘”总体要求,明确各村防止返贫监测责任人,常态化开展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排查跟踪工作,并入户排查其他低收入人口。对新发现致贫返贫疑似人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测、及时帮扶;对出现临时困难群众,及时进行临时救助,缓解群众困难,为今后全面做好乡村振兴工作夯实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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