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郭贝)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被告人王某多次采取不法手段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2019年10月,被告人王某丈夫在李某承包的工地干活,从二楼跌落后抢救无效死亡。在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期间,被告人王某认为,是李某的妻哥张某从中做梗不让其赔钱,自2019年11月至案发,被告人王某多次伙同他人窜至张某家及其木板厂,采取用竹竿和塑料网堵路、在厨房及储藏室泼大粪、到木板厂阻止停工等方式恐吓张某及其家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采取不法手段恐吓他人、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了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能够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依法宣告缓刑。鉴于以上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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