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狠抓源头,落实安全责任。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内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全面开展走访、排查工作,督促各客运企业负责人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定期做好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和维护。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对发现问题的车辆立即停运整顿,坚决杜绝一切“带病”客运车辆上路。同时,及时将在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各客运企业,要求广大驾驶员自觉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牢记行车安全,自觉做到安全驾驶,文明行车。
二是深入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保证客运车辆的安全通行,联合交通部门按照逐处、逐点排查安全隐患的原则,对辖区容易发生事故的急弯、险桥险段、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县政府,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点段,采取增设标志标线、加大巡逻力度和密度等临时措施,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完善安全防范设施。
三是严管路面,规范行车秩序。认真分析辖区客运车辆的通行规律及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特点,加强路面管控,最大限度地将警力、装备投入到路面一线,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逢车必查的工作要求,对查处的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四是广泛宣传,普及安全常识。组织民警深入客运企业,对客运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督促客运企业定期对车主、驾驶员、乘务员召开安全警示教育会议,以查处辖区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作为反面教材,教育车主、司机、乘务员要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县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以预防客运车辆群死群伤事故为主题,深入引导社会关注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并向社会公布有奖举报电话,形成群众参与、社会监管的良好态势,大力营造宣传安全宣传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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