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局工作人员迅速行动,主动作为,不惧高温酷暑现场与企业和工人进行沟通,了解事件缘由:因该项目施工承包方与工人存在工程量上的争议,未发放工资,导致出现工人阻扰开工情况。工作人员耐心倾听双方诉求,依法进行协调,双方核算了工程量确认了工资数额,并约定5月28日发放工资。
5月28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到现场监督施工承包方发放了27名农民工工资33.69万元。此次巡查,不仅帮助企业项目恢复了正常运转,进一步提高了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服务效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同时也是人社服务“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活动的生动展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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