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邓某因经济纠纷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的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仅有一辆奥迪牌机动车和一片树林,但均因其他执行案件已被查封,未发现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李某仅在社旗法院被执行立案就多达29件,被执行人李某更是因为刑事案件在监狱服刑,没有履行能力,该案一度陷入僵局。
因申请执行人邓某夫妻双方年事已高,且均为残疾,无劳动能力,儿子下落不明。二人既要维持自己生计,又要担负起抚养孙子的日常生活、学习开支等一切费用,家庭特别困难,遂向社旗法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救助申请人邓某年岁已高且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决定前去邓某家中进行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法官就此次听证会的目的和意义向参会人员作了说明,并对基本案情进行了详细介绍,听证会参与人围绕救助对象,救助理由、拟救助金额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并对救助申请人相关事项进行询问……听证会后,邓某夫妻激动地说:“太感谢你们了,这么热的天,为了我们方便上门办事,真是太贴心了”。
本次听证会是社旗法院以开展“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立足法院司法职能,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充分彰显阳光司法,认真贯彻落实“应救尽救”的司法救助原则,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了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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