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开发。全面摸底镇内未就业脱贫人口基本情况和就业意愿,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实行兜底安置,确保就业;对符合政策的返乡未外出人员,安排临时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困难,增加收入。截至目前,全镇共开发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89个。
规范程序。准确把握开发岗位需求,严格按照“岗位信息发布、本人自愿申请、村“两委”班子研究、乡镇资格审查、招聘公示、上岗签协议”等程序规范推进,确保招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加强管理。以各村委会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实行日考勤制度,原则上要求生态护林员每月出勤不少于22天,因事、因病等不能正常上班的应履行请假手续,并将考勤情况作为岗位补贴发放和能否继续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