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常照军)11月29日上午,申请执行人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来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有“企业卫士执法先锋”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周洋手中,表达对执行团队尽心办案、公正执法的感激之情。
2020年10月,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派业务员到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介绍业务,双方签订了网络推广服务合同,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支付了服务推广费及押金17000元。合同期内,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承诺,没有推广成交一笔业务,业绩为零。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期满后,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退还服务推广费及押金17000元。但经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催要,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拖延拒付,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遂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南阳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服务推广费及押金1700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事务中心张婷婷团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银行账户被冻结很快引起了被执行人南阳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重视,其负责人立即联系到执行干警,表示银行账户被冻结影响了公司正常经营往来,还会让公司产生不良信用问题,公司会尽快凑齐执行款,希望法院能立即解除被冻结的银行账户。11月24日,被执行人来到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将全部执行款当面转账给申请执行人,案件顺利执结,法院随即解除了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
今年以来,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列为重要工作之一,不断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深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高效执行理念,依托智慧法院、执行手段的创新和丰富,多措并举、高效务实、审慎处理涉企执行案件,及时为经营主体排忧解难,为企业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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