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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子女赡养起纠纷 法庭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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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02-13 14:09:32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南阳讯(程海舟 通讯员 刘娟)明明儿女众多,88岁老人的赡养问题却迟迟无法解决,无奈之下老人将子女告至法院。2月10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红泥湾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老人赡养纠纷,让年过八旬的温某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法官组织调解
            温某与老伴共生育了8名子女(现健在7名),两人含辛茹苦将儿女们拉扯长大,现子女们均已成家且生活条件宽裕。早些年温某身体尚好,加上有老伴陪伴,基本无需儿女照料。如今温某老伴病故,自身也年老多病生活逐渐无法自理,加上无收入来源生活拮据。对于老人的赡养问题,儿女们矛盾重重迟迟无法解决,经村委和司法所多次调解也未果,温某不得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处理效果直接关系到老人以后的生活,秦柯法官本着“办理一个案件、重拾一份亲情、挽救一个家庭”的原则,决定用温情调解的方法化解家庭纠纷。
            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老人老伴去世后开始是跟随三个儿子轮流生活,后来大儿子去新疆打工,二儿媳对老人不好,三儿媳对老人较好,但老人已年近九十,不想总是换地方,所以不愿再跟随儿子们生活,要求跟着大女儿生活。老人还患有心脏病,每月药费要1000多元,三个儿子说自己不是不愿意赡养母亲,而是觉得在农村老人都是跟着儿子生活,母亲跟着女儿生活其他村民会认为是他们不孝顺,这让他们觉得难堪、没面子。
            了解前因后果后,法官先讲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接着讲老人拉扯8个孩子长大的不易,讲他们母亲的现状,唤起他们对母亲、对兄弟姐妹亲情的渴望。经过释法析理,最后儿女们决定尊重老人意愿并达成一致意见,老人跟随大女儿生活,由大女儿照顾其生活起居,大女儿每月出100元赡养费,其他6名子女每人每月给付赡养费260元,若有大病住院,大女儿负责照顾,医疗费用由其他6名子女平均分担。
            签署调解协议后,有的子女当庭履行,当场支付了老人第一个月的赡养费,有的子女说回去转账支付赡养费。最终,老人在其子女的簇拥下满意而去,一场赡养纠纷矛盾得到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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