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让家长提供20万款项的相关法律依据,然后双方用这些材料通过诉讼结合校园方责任险进行协商解决,后家长无法提供,仍坚持要求20万款项,此事陷入僵局。
云阳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为防止矛盾激化。2023年9月1日云阳镇启动“警司访+”多元调处机制,联合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中心校等部门共同对这起纠纷进行研判,并调查取证、分析因果、划定责任,拿出了合法、合理、合情的调处意见。联系当事双方,面对面沟通,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责任的划分和专业精确的赔偿数据的计算,依法以理,并结合研判分析的具体情况,对双方进行调和。制定了一套完整而又公平公正的赔偿方案,根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教育机构的过错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一法条作为处理此纠纷的依据,让双方都自愿认可并接受,制定不再反悔的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家属签订停访息诉承诺书。
本次纠纷化解的成功因素之一是“警司访+”多元调处机制的有效发挥,另一方面是调解员们注重调查取证、分析因果、划定责任、依法依规,才能说服当事人。制定协议书不留下后遗症,协议签订后双方均不再追究对方的责任,是彻底解决较复杂矛盾的最好方法。(王娜 张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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