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被告余某与原告田某经好友协商,达成了房屋买卖协议,原告签订协议尽了自己的义务后,多次催被告交房,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该案经宛城法院诉前调解达成协议:被告余某分期向原告支付840000工程款,但协议生效后,被告余某并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还款,原告田某于2023年1月5日申请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面对执行干警的催促,余某心存侥幸的假意配合执行工作,但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王硕执行团队提前获悉余某行踪线索,到达现场后,经执行干警多次喊话敲门,余某置之不理。执行干警警告余某不开门将依法强制开锁,迫于执行威慑力,余某主动打开了房门。但余某对其失信行为毫无悔意,对执行干警说:“一分钱没有,直接拘留我吧。”面对执行干警释法明理的劝说,余某仍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执行干警依法将其送进拘留所。
尽职尽责解民忧,高效执行获点赞
上午9时许,在宛城法院执行局接待大厅,一位笑容满面的当事人来找赵增华执行团队。见到执行干警,这位当事人激动的将写着“秉公办事,执法如山,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干警手中,对赵增华执行团队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和司法为民的情怀表示感谢。
原来,申请人刘某夫妇自2019年8月起与被执行人朱某父子建立花生买卖合同关系,后被执行人拖欠刘某花生款427000元,经申请人刘某夫妇多次索要无果,2021年11月,经该院审理查明,判决被执行人朱某父子支付货款427000元及违约金。2022年8月31日,申请人申请立案执行,赵增华执行团队第一时间向朱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所有财产账户,但未发现足额财产可供执行。因被执行人系外地居民,为了使刘某夫妇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兑现,执行干警依托“智慧执行”数字化改革后的集中送达及案款管理系统,定期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于2022年10月18日第二次定期网络查控时,发现二被执行人账户共有十五万余元进账,赵增华执行团队立即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划拨,现申请人已领取到账。此次高效执行使刘某夫妇的辛苦钱有了着落,资金困境也得以缓解。“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在春耕春播的季节,刘某夫妇特意前来向赵增华执行团队送锦旗表达感谢。
本次行动,共查找被执行人21处,拘传9人,拘留4人,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到位金额22万余元。
接下来,宛城法院将聚焦涉民生、涉营商环境等重点、难点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进度,用活用好执行措施,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以“利剑”之势向失信被执行人持续出击!(通讯员 段杰雨)
投稿邮箱:hnxyjjwny@163.com
责任编辑:张丽雯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