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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召县云阳镇信访办:土地使用纠纷 析法明理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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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10-19 08:00:39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纠纷及其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对新时期城镇化进程中土地纠纷的定性、特点及其引发群体性事件等存在潜在的社会风险的研判至关重要。探讨纠纷化解及其风险预警机制建构问题也是调解工作的重中之重。南召县云阳镇党委政府运用“警司访+”模式,建立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预警机制,并加强风险预警的多元化规制及相关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进而化解土地纠纷、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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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阳镇辖区大关社区居民刘庆拥有0.76亩土地一块,因从事其他工作无暇管理,2020年租赁给郑荣明长期使用,2021年左右刘庆又反悔要求收回自己的土地,委托其姐姐刘萍办理此事。但郑荣明已在土地上栽种树木,郑荣明希望刘庆能继续履行当初的承诺,让其继续使用。双方产生纠纷。
            此纠纷经大关社区民调委多次调解,双方唇枪舌剑,争吵不休。云阳镇党委政府启动“警司访+”多元调处机制,将双方当事人聚集在一起,面对面调解。调查得知,刘庆的土地租赁给郑荣明后,郑荣明把此地交由其哥哥郑荣献管理,其在土地上种植树木,树木已成活,如归还土地,树木的损失无人承担。找到矛盾的根源后,“警司访+”工作人员耐心开导,分析利弊,工作人员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双方的行为归根结底都不受法律保护。但结合本地的乡土民情,尽量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调处方式解决此事。双方表示认可。
            “警司访+”办公室工作人员趁热打铁,几个小时的沟通协调后,郑荣明同意退还土地,刘庆退还郑荣明租赁费。此事圆满化解,并达成协议。
    在调解中,工作人员没有过分纠缠纠纷的起因,也不再追究当事的合法性,而是本着案结事了,预防新纠纷发生的原则,较好地平衡了当事双方的利益关系,让双方都成为既得利益者,不再为之前的得失锱铢必较。(王娜 张继)

    稿邮箱:hnxyjjwny@163.com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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