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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宛城区人民法院:小学生课间一脚“踢死”同学愿悲剧不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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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3-06-09 07:59:40    来源:河南县域经济网    
            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校园欺凌导致死亡的案件,南阳油田一名二年级男孩被同学踢中裆部,多天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男孩父母将学校、踢人者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0万余元。
    案情经过
            受害人小东(化名)是南阳市油田的一名小学生,2020年11月17日上午,小东与同班同学小陈发生矛盾,后小陈告诉自己在同校高年级的表哥小杨,小杨为给表弟小陈出气,于下午第二节大课间在操场找到正在玩耍的小东,猛踢小东裆部一脚后离开。剧痛使小东蹲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上课后,小东迟到哭泣,老师询问无果。
            11月21日,小东父亲发现儿子的睾丸和阴茎有青紫色,后找学校了解情况。11月23日下午16时许,小东肚子疼痛,小东母亲带小东到当地就诊,做了B超后医院让其回家观察。11月25日,小东再次肚子疼痛,到南阳市某医院做了B超和尿液化验,未发现异常,医院通知其回家观察。11月27日中午放学,小东第三次肚子疼痛,小东父亲带领小东到当地医院检查,医生依旧让其回家观察。12月6日17时许,小东第四次肚子疼痛,小东父亲带小东到河南油田职工总医院儿科就诊,化验血后,医生让转到南阳市中心医院就诊,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小东去世。南阳市中心医院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小东的死亡原因系多器官功能衰竭。
            小东的父母将施暴者小杨、小杨父母、案件牵连者小陈、小陈父母、学校告上法庭,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一切开支共计609970.83元。
            审理情况
            经查明,因被告小杨为给其表弟小陈出气,而在小东的裆部踢了一脚,致使小东的隐私部位出现青紫色,后又反复引起其肚子疼痛。根据医学相关知识分析、医院病案记载及小东死亡证明最终确认:被告小杨对小东实施的伤害行为具有过错,该伤害行为与小东去世前后自身机体发生一系列症状变化密切相关,足以推断该伤害行为系引起小东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的诱发因素,该伤害行为实质上也增加了小东死亡发生的客观可能性,即该伤害行为具有诱发小东自身炎症、炎症病变、炎症病变加重感染、乃至进一步引起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损害后果。那么,被告小杨的诱因违法行为与小东死亡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因此,小杨对小东的伤害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对小杨承担的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即小杨父母承担。
            对被告小陈来说,其与小东之间在出现矛盾时,不是及时报告老师或者其家长寻求帮助,以便老师或者家长正确引导让其合理应对纠纷,而是将矛盾问题告诉其表哥小杨,导致引起被告小杨实施踢陶泳东裆部的违法行为;同时,小杨对小东实施违法行为时,小陈也未采取制止措施。因此,小陈与小杨之间存在意思联络,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已构成共同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的,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则小陈应与小杨对小东的伤害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同理,在侵权行为发生时,考虑到宣传动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由父母承担。
            对第三人南阳市油田某小学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通过原告举证可知,在事发后,在小东受到伤害后回到班级上课,此时已迟到且哭泣,但学校发现后未及时跟小东家长沟通联系,导致事发后第五天才发现陶泳东受到伤害。学校也并未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值守以负责保障教学楼之外的室外公共区域安全。因此,对本案中小东所受到的伤害行为,学校并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判决结果
            通过上述对原被告及第三人各方过错、原因力、责任承担等分析,法院酌定原告小东承担37%责任,被告小杨父母共同与小陈父母连带承担20%责任,被告学校承担43%责任。
            宛城区法院综上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判定:小杨父母、小陈父母向原告小东父母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共计152914.166元;学校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住宿费、伙食费、交通费共计78765.4569元。
    至此,这起因校园欺凌引发的侵犯学生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画下悲惨的句号。
            法官说法
            所谓“植树先植根,育人先育心”,彻底铲除校园欺凌的土壤,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现实中,有的家长要么过于严苛、要么过于放任;有的学校过度重视知识传授、忽视价值观引导;有的老师把欺凌行为视作孩子间“过分的玩笑”,重视不够;还有不少影视作品和网络平台充斥着暴力因素,这些都是校园欺凌和暴力滋生的土壤。因此,既要通过教育引导把“践踏、侮辱他人的红线不可逾越,否则必付出代价”的观念种子种在孩子心底,也要家长、学校、政府、社会形成合力,调试好种子成长的环境、剔除可能存在的风险,让更多的阳光雨露滋润孩子的心灵,避免悲剧的发生。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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