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第三人餐饮公司乙(为房屋实际控制和使用者)书面承诺自愿代被执行人餐饮公司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餐饮公司乙为被执行人,社旗法院裁定追加餐饮公司乙为被执行人。社旗法院限餐饮公司甲与餐饮公司乙于7月20日之前将占用原告房屋腾出并恢复原状。到期后,被执行人仍置若罔闻,拒不腾出。为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社旗法院执行局立即采取行动,组织11名干警,到社旗某单位执行腾房任务。
腾退现场,社旗法院执行局局长宋兴林带队指挥,案件承办人刘嵩强不顾中暑高烧,耐心安抚被执行人情绪,释法明理,言明其中利害关系,腾退工作才得以顺利进行。执行干警严格按照预定方案和分工安排迅速开展腾退工作,对房屋内所有物品逐一清点、拍照、登记,并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跟随拍摄记录,确保整个执行过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
看着最后一辆车拉满物品远去,执行干警们都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整整三天,执行干警牺牲周末,冒酷暑、战高温,最终顺利完成涉案房屋的现场腾退及交付工作,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执行行动顺利结束。
自“豫剑执行”活动开展以来,社旗法院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被执行人规避、逃避执行等拒执行为,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打通保障群众权益的“最后一公里”。(焦典范)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