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有关房屋买卖的诈骗案件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购房人渴望低价购房的心理,以特殊购房资格为诱饵,骗取购房者的信任和钱财,让人防不胜防。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办结的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田某因虚构“关系房源”实施诈骗犯罪,骗取他人巨额钱财后挥霍一空,最终受到法律严惩。
2020年以来,田某对外宣称自己在房管局“有关系”,能弄到南阳某小区的福利性房子,只要请人吃吃饭、送送礼,均能帮忙以内部福利价购买经济适用房。凭借着“办不成退款”的承诺,以及朋友们的传播效应,田某在一年内陆续收取4名被害人缴纳定金40万余元。
田某将非法所得钱款用于吃喝挥霍和购买彩票,全部挥霍一空。因到期仍无法办理购房手续,被害人要求退款。而此时田某既无购房名额,亦没钱退给被害人。被害人发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田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宛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五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四十万余元。
法官提醒:
购房需谨慎,诈骗套路多。买房需通过正规渠道,切勿相信所谓“特殊关系”“内部房源”,购买房屋时一定要到权威机构进行查询,合同内容也要再三确认,不要贪图便宜、省事,更不要轻信他人、随意付款,以免上当受骗。(夏宛)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