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拖了三年的丧葬费终于拿到了手,当事人非常感激,但我却感到的是沉甸甸的为民司法责任!对于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最高检明确要求,检察机关要以“如我在诉”的境界,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我们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有关职能部门履职缺位的,要敢于拿起“我管”依法监督权,促其履职“必管”责任,才能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切实帮助老百姓解决好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跨省联动,拖欠三年的丧葬费终于拿到手2024年1月1日,我正假期值班,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刘主任,我是湖北谷城县的罗丽,我在你们检察院大门口,你出来一下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她的事情不是都解决好了吗!他又跑过来干嘛呢?”放下电话,我心里只犯嘀咕,但我还是来到了大门口接待处。这时候,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已经等在大门口了,我一看,正是我办理一起案件的当事人罗丽。
“刘主任,我们跑车刚好经过你们这儿,今天不是刚好过节了吗,我给你带点儿我们谷城特产黑木耳吃,有降血脂的作用呢,别嫌弃啊!”还没等我开口,罗丽就热情地给我递过来一包黑木耳。
尽管我一再拒绝,但她却坚持说是她们家里种的,又没花钱,说完,留下东西就道别走了。那一刻我的心里真是五味杂陈,作为一个公务人员,我只是尽了自己的一份责任,做了自己应该坚持的真理,竟让群众这么感激……
讨要死亡赔偿金被拒
事情还要追溯到3年前。家居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裴家村53岁的罗某伟生前系河南省内乡县泰隆建材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巡检员,在泰隆建材有限公司湖北谷城分公司上班,其“五险一金”均在公司总部所在地内乡县劳动人社局交付投保。2020年3月25日0时30分许,罗某伟下夜班后,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由于天黑下雨,侧翻于本村道崖角水田内,不幸溺水死亡。在内乡县人社局不予认定罗某伟为工伤的情况下,2020年4月10日,罗某伟女儿罗丽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要求撤销内乡县人社局对罗某伟死亡不予工伤认定的行政诉讼,后罗丽败诉,后其上诉至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撤销原审判决,判令内乡县人社局依法作出对罗某伟工伤认定。内乡县人社局履行判决,追认了罗某伟为工伤,并将工伤保险金赔付到位。但却以罗某伟死亡未火化违反当地政府相关规定为由,不予支付罗某伟的丧葬费。
2020年5月,罗某伟女儿罗丽再次向内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内乡县人社局支付罗某伟丧葬补助金35675元。庭审中,被告人社局提出:依据2022年南阳市政府令第1号文件《南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35条第二款“违反本办法,将应当火花的遗体土葬......其遗属不得享受丧葬费补助金”规定,不予支付罗某伟工亡丧葬补助金符合地方法规条例。法院审理后,一直未悬而未结。
223年9月,当事人罗丽向内乡县检察院提出对法院判决程序是否合法进行申请监督。
监督阻止程序空转
内乡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受理后,案卷就分到了我的手中。我认真查阅案,卷厘清事实。我认为,罗某伟工伤认定书已经依法认定了罗某伟为工伤,就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37条规定:死亡的,从工伤保险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伤亡补助金;根据工伤条例第39条非常明确的载明,只要工亡的职工发生死亡的事实,就应当用工伤保险基金来获取工伤待遇。
在申请监督的过程中,罗丽始终坚持依法维权,这份对检察官的朴素信仰,让我倍感责任之重,也让我下决心必须处理好这起案件。我决定受理她的申请,尽量帮助她讨要说法。我详细地记录了她的陈述,当晚就认真地查阅了有关法律文书和司法解释。我初步审查认为,罗丽的诉求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行政行为的扯皮,个别行政机关不讲客观实际办事儿存在一定推诿责任,如果只是简单地作出不支持决定,结果仍旧是“程序空转”,使当事人继续陷于诉累之中。
“工伤保险条例属于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其效力高于地方法规,发生冲突时,应以国家行政法规为准!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没有限定职工工亡必须是火化才能支付丧葬金之说;其次罗某伟并非南阳市居民,没有在南阳工作和生活,仅在南阳参保,其死亡后也并未安葬在南阳,因此《南阳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第35条不适用于本案。”在周例会上,我向部主任介绍了罗丽的案件申请,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为了避免当事人身陷行政官司旋涡而迟迟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们第四检察部决定由我负责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角度办理此案,努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问题。
司法温情向省外延伸
“主动作为,迎难而上,找准切入点推动化解,才能真正解决当事人的急难愁盼”。于是,我和同部室丁琳、赵刚组成办案组,为了获取更充分的证据,2023年10月22日28日,我们一行先后两次深入湖北省谷城县石花镇实地调查。在当地,我们会见当事人,走访群众,到当地政府档案室调取到了“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谷城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完成了一系列证据的确认。
为尽快促使该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2023年11月15日,内乡县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取作为听证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及相关职能部门、当事人的意见。
“根据我们深入实地查到的《谷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谷城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谷城县全域纳入火葬范围的实施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的详细条款,而罗某伟于2020年3月工亡系在该县条例实施之前,不受该文件约束。”听证会上,我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展示了案情、罗丽诉求情况和检察机关调查的关键事实和相关证据。
“同时,内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证的南阳市政府1号文件,不适合进行援引!”听证会上,我又作了进一步释法说理。在发表意见、举证质证后,大家一致认为,正确的就必须支持,不能让当事人的官司继续背负下去。
为及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听证会后,我们立即与县人社局充分沟通,同时又到湖北向罗某伟亲属及代理律师释法说理和耐心劝导,充分阐述相关法律规定,积极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检察机关的持续督促人社部门依法依规行政,内乡县人社局工伤保险支付中心同意支付罗某伟工亡丧葬补助金。2023年11月27日,原告代理律师主动提出撤回监督申请,撤回案件诉讼,双方达成赔付和解。罗丽终于结束了持续3年的亲属丧葬费讨要之路。
“刘主任,今天上午,内乡县人社局已经按照调解协议把丧葬费35675元转给我了,我非常感谢你们检察机关对我们的帮助和支持……”2023年12月2日,当事人罗丽给我发来一则短信。被拖欠3年的跨省丧葬费终于拿到手了,她非常激动,第一时间让我共同分享她的喜悦。(刘国浩 朱成兴)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