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袁女士在西峡县职业介绍所付费100块钱,职业介绍所给她介绍了一份医院病号护理工作;只干了一天,对方提出来说不用护理了,于是这份工作刚找到就丢失了,这让吕女士很难接受。吕女士找到职业介绍所说,你们介绍的工作就干了一天,人家都不让我干了,所以你们得给我退100元钱。职业介绍所只同意给袁女士退费50元,袁女士不干,要求全退。在双方争执不下时,职介所工作人员偷偷用手机拍照袁女士,并把图片发在工作群里,扬言说:“这个女人以后谁也不要给她介绍工作了!”为此双方矛盾激化。袁女士认为职介所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影响了今后的收入,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
司法所王所长认真倾听了袁女士的陈述,通过职介所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职介所认为,我给你介绍了一份工作,你干了一天也挣了150元钱,所以我们给你退费50元也合理;其次,有什么事情可以好好说,袁女士在职介所直接大吵大闹,也影响了我们的信誉,所以一气之下把袁女士拍了照发在群里。
其实这个矛盾纠纷不算大事,无非双方当事人沟通不当,然后在气头上说了气话,导致了矛盾的激化。司法所人员通过讲解《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又采用了背对背的调解方法,把双方分开沟通。职介所认为自己把照片发在群里的做法也是非常不对的,随后也向袁女士道了歉;袁女士也承认自己为这件事情情绪太激动,说话不好听,也向职介所人员道了歉。随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向职介所提了建议,关于介绍工作收费的规定需要再详细化,需要和当事人签订协议,这样更规范,可以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这样的事例只是调解工作中的一个缩影。西峡县回车镇司法所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服务群众的原则,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针对各类矛盾纠纷从源头上主动排查,及早预警,前端化解,维护全镇团结稳定的良好局面,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王静 冯新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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