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源头管控,对出台的规章制度,积极对接上级司法部门和法律顾问,落实“起草部门初审+司法部门复审+法律顾问联审”三级审查机制,确保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涉及民生、企业利益的文件,必须通过听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吸纳社会建议,增强文件公信力,坚决防范文件法律安全隐患;明确责任主体、细化操作流程,通过“一图读懂”“政策问答”等形式,将专业术语转化为群众语言,提升政策知晓率,避免文件“悬在空中”。同时,强化对文件的动态评估,对实施满1年的文件开展“后评估”,根据反馈及时修订完善,推动文件落地见效;将规范性文件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对出台的文件,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倒查,结合法律顾问意见,综合研判文件实施效果,对制定不严、把关不细、落实不力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同时,也为全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提供依据。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