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城管局的同志不仅业务精通,服务贴心,更是真心实意为我们企业着想。如果不是他们细心发现问题并耐心指导我们完善手续享受政策,我们还在为高昂的用水成本发愁呢。”光大社旗公司相关负责人由衷地为社旗县城管局的同志点赞。
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始终坚持“管理即服务”的理念,变“机械执法”为“柔性服务”。近日,社旗县城市管理局污水费征收中心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光大城乡再生能源(社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社旗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过程中,循环冷却塔用水自然蒸发量较大的实际情况后,积极主动地研究国家政策,帮助企业合规降低污水处理费支出,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获得了企业的高度赞誉。一、主动作为,精准发现企业痛点
在日常巡查中,城管局工作人员细心地发现,光大社旗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大量生产用水在循环冷却环节自然蒸发损耗,从而使其前段取水量与末端排水量存在较大差异。
按照常规的污水处理费计征办法,通常以取水量进行核定。然而,对于光大社旗公司这类耗水量高、排放量低的企业,若简单按取水量计收,该企业每年污水处理费支出高达 200余万元。城管局工作人员没有简单地“照搬条文”,而是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详细勘验其用水排水工艺,主动帮企业寻找政策依据,积极为企业纾难解困。
二、依法依规,提供专业政策指导
针对该企业实际情况,城管局组织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水务中心、污水费征收中心等部门人员对财政、发改、住建等部门有关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最终从多项政策、法规条文中找出了依据:“因大量蒸发、蒸腾造成排水量明显低于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装自动在线监测设施等计量设备的,经县级以上地方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认定并公示后,按缴纳义务人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
经城管局多次现场指导,帮助光大社旗公司改造了标准化排污口,并在排污口安装了符合标准的超声波流量计,同时主动联系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进行校验,确保计量数据的精准有效。企业根据指导提交了按实际排水量计征污水处理费的申请,经审核予以认定。
三、实效显著,企业点赞政府服务
这一举措帮助光大社旗公司成功实现了从“按取水量”计缴费到“按实际排水量”计缴费的合规。这一改变大幅降低了光大社旗公司的污水处理费支出,每年可使企业减少污水费支出180余万元。有效降低了运营成本,增加了运营效益。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社旗县城市管理局此次指导光大社旗公司的案例,是政府部门联动、精准服务企业的缩影。它不仅体现了执法和规费征收人员对涉企政策的深刻理解与灵活运用,更彰显了社旗县打造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和真心助企的决心。
下一步,社旗县城市管理局将继续秉持“亲商、安商、富商”的服务理念,持续关注企业需求,用好用足各项惠企政策,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蒋金磊)

责任编辑:张丽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