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监督程序。为保证工程项目各环节实现“阳光操作”,镇纪委严格审查竞标单位资质,详细了解工程相关内容,紧盯招标公告张贴、招投标程序、竣工验收、报送审计等“关键环节”,严防弄虚作假、“腐败验收”等问题,确保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合法性、透明性和廉洁性。
创新监督方式。镇纪委坚持与村镇建设中心等部门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参与监督2021年所有工程项目。采取现场监督与暗访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工程项目实施地,问进度、听意见、提问题,全面了解工程进度,督查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严肃监督执纪。镇纪委对工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密切跟踪督查,对督查结果及时通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对工作不力的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如有对廉洁风险防控不力、跟踪监督不到位,发生腐败案件的,进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也追究监督责任。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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