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崔某与被告肖某系再婚,两人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2008年1月23日登记结婚,婚后于农历2007年腊月二十七日生下男孩。由于两人婚前不够了解,草率结婚,加上肖某性格固执,不善于沟通,经常语出伤人,双方矛盾频繁,崔某长期生活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中,导致身体出现不适,曾几度想要自杀,精神抑郁,长期靠药物维持身体。对此,肖某不仅不表示理解,还让崔某立马去死。
崔某母亲无法自理,与二人共同生活期间,肖某多次表示不满与责骂,甚至冷落、驱赶。种种原因导致崔某心灰意冷,多次提出想结束这段婚姻关系,但肖某均拒绝协商协议离婚,万般无奈之下崔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肖某离婚。
案件按宛城法院分流程序至法辅中心诉前调解平台后,调解员吕玮首先和崔某进行单独沟通,第一次见面时,崔某情绪崩溃泣不成声,还告诉吕玮自己不想活了,意识到崔某患有抑郁症时,吕玮首先对其进行了心理辅导,鼓励她要积极治疗,乐观面对生活。两人还添加了微信,像姐妹一样聊家常、聊生活,十几天后,再次见到崔某时,她的脸上已经开始有了笑容,并且告诉吕玮要找一份工作,做好自己,开始新的生活。
随后,吕玮又单独约见肖某,从男女思维差异、两人未来、子女教育、婚姻模式、婚姻走向等方面与其沟通,肖某也开始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逐渐同意协议离婚,两人于3月30日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最后两人约定,虽然离婚了但还是朋友,病治好后如果能复合还会复合。肖某还拍着胸脯向吕玮表态:任何时候,只要我老婆愿意回来,我都会伸出双手欢迎,今后,我也会改变自己,并且重新开始追求她。正如吕玮所说,无论最后两人是合是散,只要两人都做出了改变,这就代表调解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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