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6月2日,新野县检察院、市场监管局召开不起诉案件反向移送行政处罚工作座谈会,县检察院向县市场监管局集中移送了一批刑事不起诉案件,双方就下一阶段案件移送及办理工作进行具体部署,标志着新野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刑事不起诉案件转非刑罚处罚工作实现从试点探索到全面规范实施。
一场场深刻的“头脑风暴”打开人们头脑中那扇紧锁的门,带来了干部思想观念大更新、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
“敢”字当头立新规,突破极限赢得未来。社会治理的实现在于司法和行政,行刑衔接是关键一环。思想解放带来行动的破冰。对于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市场监管类案件按照“包容审慎”原则构不成刑事处罚的,经检察机关审核决定不起诉后不能不了了之,这样会造成社会的不公。按照2023年1月国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2023年1号文件)对行刑衔接提出的新要求:(十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为此新野县立即先行先试、创新引领,在全省率先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相对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实施办法》(新检会[2023]2号文),主要明确不起诉市场监管类案件移送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的具体工作机制等内容,为此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依据遵循。
“严”字挂心按程序,主动担当显忠诚。解放思想,有胆有识、敢想敢闯,在实干拼搏中开创新局。新野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依照刑法规定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在不起诉决定宣布之日起七日内将《不起诉决定书》《检察意见书》,以及违法犯罪行为相关证据复印件一并移送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事项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县市场监管局收到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相对不起诉案件材料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执行完毕的,在五日内向县人民检察院回复并附相关法律文书决定。市场监管局不予行政处罚的,在十日内向县人民检察院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真正做到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拼”字争先加强共治,护航企业焕新姿。观念一转天地宽,敢拼敢闯才会赢。为将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做细、做实、做好,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强化对行刑衔接工作,制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协作配合,抓实抓细各项举措。案件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前,县检察院将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及相关情况告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充分听取意见,设立专门联络员,在案件移送过程中及时解决案件移送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共同对涉案企业合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考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保障企业在合规合法的轨道上健康发展。
“感”字教化树警戒,打造营商好环境。为深入做好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一方面县检察院和市场监管局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市场主体开展《关于落实相对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实施办法》宣传,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展板等平台宣传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另一方面定期向社会发布不起诉案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开展法治宣传警示教育,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营造守法守序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野县自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规范化工作实施以来,既解决了不起诉的‘后顾之忧’,又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助推轻罪治理体系下的能动履职,促进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善解“无解之解”、敢做“无问之答”、勇闯“无路之路”,彰显大胆探索的思想激情,蕴含开拓创新的价值追求,为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提供了重要路径。今年以来全县共有16家企业和市场主体依法依规被免于刑事起诉,免去牢狱之灾,主动接受行政处罚,并走上依法依规经营之路。(任东奇 张范 徐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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