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为此我国把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在第十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方城县第三小学组织开展了“宪法晨读"活动。

活动最后,张鼎校长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同学们通过“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进一步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增强自己的爱国情怀,同时勉励同学们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学习。
本次“宪法晨读”活动意义深远而重大,不少同学表示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培养了我们的国家意识,知道身为一个中国人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的法律制度。也懂得了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我们应当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王娜 申远)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