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7月19日,方城县信访局党支部召开党纪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交流交流会,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和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等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学思践悟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部分党员干部围绕工作纪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依次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工作纪律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的“公共职责”;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规范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私人生活”。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学深悟透两大纪律背后的紧密联系,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无论权力大小,都要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张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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