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高效能治理”总体任务,强化人大监督职能。推动高效能治理是“1+2+4+N”目标任务体系中的“2”之一。基层人大代表应围绕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各项工作,加强监督。比如,监督综治中心是否建立健全了高效的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是否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的诉求。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视察、亲身体验等方式,督促综治中心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综治中心在高效能治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是紧扣“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要求,推动综治中心服务优化。“四着力”中明确提出要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基层人大代表应推动乡镇综治中心把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作为基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例如,关注综治中心是否能够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服务,如法律援助、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同时,要监督综治中心在处理涉及民生问题的矛盾纠纷时,是否能够站在人民的立场上,切实维护人民的权益。
三是结合“N”的工作要求,创新人大参与综治中心建设的方式方法。“N”是落实“1+2+4” 的一系列工作要求,基层人大代表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如借鉴本土“警司访+”机制,充实完善“警司访+网格化+人大代表+选民”融合模式,让人大代表更好地融入基层治理网格,及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四是以“奋力谱写中原大地推进中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了目标执行是关键。“1+2+4+N”目标任务体系涉及全省上下、各行各业,只有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可能实现最终的目标。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