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教育,努力提高社区基层党员干部素质。注重抓好对社区基层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利用每周例会、学习时间,先后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洁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促进基层干部成为生产发展的领路人、生活宽裕的实现人、乡村文明的引导人、管理民主的践行人;在居委会先后开展了廉政歌曲比赛、廉政图书漂流、群众公开评廉活动,并通过设立廉政文化墙、发放廉政提醒卡、召开廉政建设座谈会等日常教育,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廉政意识,达到了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是发扬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新型社区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不断规范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制度,凡涉及居委会发展和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对重大事务的表决结果及实施情况及时予以公布;推行“居财民理乡监管”制度,严格社区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办事处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各居委会成立了居民理财小组;社区级财务收支严把“三关”:即居民理财小组集体会审关,居委会主任和党支部书记“双审双签”关,办事处会计核算中心审核关,不断规范社区财务收支和居委会干部财务支出行为,有效解决了基层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确保基层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在各居委会设立财务公开栏,以财务收支为重点,以居委会集体土地征用、计划生育指标、宅基地审批、机动地发包、社区公共事业等为重要内容,及时公开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兑现、扶贫款物发放等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内容,街道纪工委定期进行检查,使党务、政务、居务、事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了社区纪检组织建设,在每个居委会聘请1—2名老党员、老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定期举行例会,随时收集廉情信息,及时发现一些苗头性问题;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年底,居委会干部、组干部向局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及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居民代表的审议和评议。
四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重点查处宅基地审批、计划生育指标、土地征用过程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暗箱操作等行为;挪用、截留、克扣各种专项资金和补贴资金的案件;乱摊派、乱罚款等加重居民负担的案件,对违反政策和纪律,侵害群众利益和谋取私利的党员干部,不姑息、不手软。有力地促进了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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