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乡村自治“人”因子。聚焦全面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大力推进党建引领下的五治”融合发展,实现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强引领让群众融进来。开展“五星”支部创建,着力把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通过村“两委”换届,实现了村“两委”学历、年龄“一升一降”和每个行政村有1名以上女干部的目标。优自治让群众动起来。开办农民夜校开展理论、科技等培训活动。建立村级接处访机制,每周周三各级干部到村接待群众,听取意见建议,解决疑难问题和纠纷。进一步完善村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增强群众参与度。不断开展“引老乡、回故乡、建家乡”活动,返乡各类人才达到300余名。
打造乡村宜居“靓”效应。坚持全域推进、全项治理、全民参与、全季保持,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突出“建好”,保乡村“底色”。坚持科学规划村庄建设,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大力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补齐乡村建设短板。水、电、气、网均通村到户,公共照明路灯全覆盖主要居民点,行政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四好农村路”通达率通畅率均达100%。突出“治好”,增乡村“亮色”。开展四季村庄清洁行动,逐村逐户拉网摸排,层层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五美庭院”评选活动。突出“管好”,提乡村“成色”。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管护机制,将人居环境整治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逐步引导村民共同参与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精细化。
注入乡村治理“法”效能。强化乡村司法保障,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维护乡村和谐稳定。聚焦“有法可找”,强化法律服务供给。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援助服务所,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配备村(居)法律顾问26名,服务村(居)26个。聚焦“遇事找法”,营造乡村法治氛围。组建普法宣讲团,开展“法律进乡村”等各类普法活动。打造法治宣传栏、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学校、法律图书角等法治文化阵地,通过法治讲堂等方式,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提升村民的法律意识。引资本让群众富起来。着力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鼓励有条件的工商企业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输入资金、技术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模式,切实以资本鼓起农民腰包。
激活乡村文明“德”力量。坚持以“善”文化为主线,以提升村级服务综合能力为抓手,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着力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持续践行核心价值观。依托丰富载体,开展议家风、立家训、传家礼等文明实践活动。建好用好乡村少年宫,将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与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日常行为规范等紧密融合。持续培育精神文明。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管理制度。组建镇丰年文化合作社,25个行政村设立文化合作社分社,吸纳唢呐班、广场舞队、旱船班、腰鼓队,沈营村舞狮队等,搭建线上交流展示平台,开展“乡创美拍”活动 。持续选树先进典型。大力开展“三星”脱贫户、“十星”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好丈夫”“好邻居”“好公民”等评选表彰活动。
(责任编辑:程海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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