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李楼村民与孙某某因《荒山承包协议书》产生法律诉讼,后经县法院、市法院判决,孙某某与李楼村群众签订的《荒山承包协议书》无效。因当时群众不懂法律,没有及时在法律规定时效内到法院进行撤销林权证,造成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无果情况。2021年底,方城县林业局接到群众反映此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牵头,成立专班,解决李楼村民迫切反映关于林权证的问题。县林业局先后通过与李楼村群众代表、村支书、镇领导进行座谈,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以及与县不动产管理局对接协调,最终按照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对孙某某的林权证进行了注销,解决了杨集镇李楼村群众关于林权证的“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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