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治”激发乡村朝气。不断推动基层民主协商实践,探索和创新协商制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自治模式。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和村民需求,围绕村民关心、关注、关切的事项,不断细化协商内容,建立协商事项清单。充分发挥村民自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功能。以落实县委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四个一”工作机制为抓手,深化拓展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务公开、“一提二审三通过”等基层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安民创”。充分发挥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自治模式,拓宽了村民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为乡村振兴汇聚了磅礴力量,激发了基层组织“敢想敢闯敢立潮头”的蓬勃朝气。
以“法治”弘扬社会正气。“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前提和保障”,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券桥镇坚持“普法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镇村两级综治中心,整合镇派出所、司法所、团委、妇联等二级机构力量,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从源头上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维护权益。同时围绕村民实际需求,研究统一的法律服务清单,实现“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切实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确保公共法律服务“适销对路”、精准服务,打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神经末梢”,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坚定只有坚持法治,弘扬社会正气,才能把群众力量凝聚好、发挥好、发挥足,形成全社会敢作为、善作为、共谋乡村振兴的格局。近年来不断组织开展普法进村组、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进课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内容既包括宪法、民法典、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法律法规,也包括邻里矛盾纠纷、婚育嫁娶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
以“德治”涵养文明底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实施乡风文明培育实践行动,弘扬崇德向善、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传统美德,培育淳朴民风,结合文明创建、疫情防控、殡葬改革等,稳步推进移风易俗。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婆婆、好媳妇、好公民、好邻居等评选表彰活动。加强文化引领,建成投运各村文化广场,完善农家书屋,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完善保障机制,常态化开展“扫黄打非”活动。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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