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案件,被告李某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2020年7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李某作为某银庄KTV经理,明知王某三人系未成年人,仍然组织三人从事陪客人唱歌、喝酒等有偿陪侍活动。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认罪悔罪,并主动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后,李某表示服判。
法官提醒
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社会各界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价值引导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作为未成年人自身,也应以正确价值观为指引,切莫受利益引诱,沦为犯罪分子的工具,毁掉自己的一生。人民法院会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依法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违法犯罪的行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黑手,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法治环境。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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