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域经济网讯 “我们的工程款拿到了!谢谢你们!”河南豫旺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高兴地对汉城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说。
2024年6月13日,河南豫旺建筑有限公司负责人急切地来到汉城司法所反映,他们河南豫旺建筑有限公司在2015年3月承建甲方南阳市鼎钢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的科研楼、宿舍楼及其它工程,由河南豫旺建筑有限公司垫资施工,工程款总计为8204572元。该工程于2017 年12月全部完工,甲方南阳市鼎钢实业有限公司只支付了工程款48万元,但甲方还欠乙方工程款7724572元至今未支付。乙方多次要求甲方结清工程施工款项,却难以如愿,互相交涉也没结果,双方各持己见、互不相让,一直拖延至今。
接到此案后,汉城司法所高度重视,立即召集甲乙双方人员到所里,对他们进行调解,分头做当事人的工作。最终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公司厂区内8套房屋,以每套40万元,总价值320万元的价格抵偿给乙方公司,剩余工程款4524572元在7日内支付给乙方河南豫旺建筑有限公司。
双方同意今后不得因工程款纠纷而相互干扰对方的生活、工作、生产秩序,不再滋生事端。至此,这场久欠未结的工程款纠纷,得到圆满的化解。
责任编辑:张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