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对村“两委”班子重大事项、重要决策及惠民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从严加强对村组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担当意识,提升履职尽职能力。
积极发挥“前哨”作用,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听取广大村民代表们的意见,紧密联系群众,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失责、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倪聪一)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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