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社旗县张学明、刘付琴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诈骗案,社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现已立案侦查,请参与集资未登记的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办公地点进行申报登记,过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一、登记时间:2021年6月20日-2021年7月20日。
二、登记地点:社旗县公安局郝寨派出所。
三、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参与集资时用于转账、收息的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3、给张学明、刘付琴及张松一家和白旗玲转账(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的交易记录凭证。
4、张学明、刘付琴及张松一家和白旗玲给你本人的交易记录凭证。
5、涉及案情的聊天记录、借款合同及收据原件等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薛警官 刘警官
电话:15670277955 18338207136
特此公告
社旗县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