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过程中,发现乱停乱放行为,积极寻找车主并劝导驶离,附近有停车位的,执法人员将违停车辆移入停车位,使车辆停放有序、整齐;对影响通行、联系不上车主且附近没有停车位的违停车辆,依法执行拖离。对出店经营和占道放置招牌、杂物的,以劝导规范为主,悉心宣传市容管理法规,并主动协助经营者将物品移至店内放置,规范经营行为。
下一步,城管执法大队将继续坚持“721”工作法,在为群众做好服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市容治理工作,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向深入。
(责任编辑:张丽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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